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8-02 14:45 山西人事考试网 http://sx.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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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同大附医[2017]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7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我院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 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具备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6. 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及硕士学历。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即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
五、招聘程序
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山西大同大学统一组织。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应聘人员本人到山西大同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行知楼1341室)进行现场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符。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需填写《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二代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3)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7)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严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由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二)资格复审
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我院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对报名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我院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山西大同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山西大同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通知。
(三)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山西大同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大同大学、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2)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其中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和职业要求的其他知识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在山西大同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岗位、学历学位、成绩和名次等,公示期5天。
2. 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分数相同并列进入面试,在面试前一周在大同大学、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同时公告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1)面试由5至9名专家组成(我院及其主管部门的评委只限1人),主考评委由外聘专家担任。
(2)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公布。
(4)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山西大同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公示5天。
(5)面试全程录像。
六、 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大同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大同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我院研究后以单位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复。批复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出生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八、招聘工作纪律
1.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我院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全程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2.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及时在山西大同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负有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咨询
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352-7122267 山西大同大学人事处咨询电话:0352-7563231
附表:
(编辑:sx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