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分校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大同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 > 备考资料 > 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减刑的适用对

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2020-05-08 17:10:44 公务员考试网 //datong.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读】华图大同人事考试网同步互联网发布: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更多资讯请关注山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xiht),大同培训咨询电话:0352-2020258

  2020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在事业单位考试当中,刑法部分考查分占比越来越大,其中刑罚的执行是较容易出现的考点。大家知道减刑的适用对象是哪些吗?现在让我和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一、减刑的适用对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减刑的实质条件

  可以减刑: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不得减刑:被判终身监禁

  三、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相关阅读:减刑最多能减多少年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所以,减刑最多减原刑罚的一半。

(编辑:无需赐名的God)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各地联系方式 华图就在你身边

山西华图11地市40余家学习中心
  • 山西华图
  • 太原华图
  • 大同华图
  • 临汾华图
  • 长治华图
  • 忻州华图
  • 吕梁华图
  • 阳泉华图
  • 运城华图
  • 晋城华图
  • 晋中华图
  • 朔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