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5 15:29:15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读】华图大同人事考试网同步互联网发布: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热点:对假劣疫苗加大惩处力度是当务之急更多资讯请关注山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xiht),大同培训咨询电话:0352-2020258
疫苗管理法草案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和公众提出,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为加大违法成本,草案二审稿提高罚款额度,规定生产销售假劣疫苗最高可罚3000万元人民币。
去年到今年,有关疫苗的立法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其中,相关法律草案不断修改的特点之一,是对假劣疫苗的罚款额度不断提高。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罚款标准是“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过去对假劣疫苗的罚款额度就是参考这一规定。
去年正在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草案中有“疫苗条款”,该草案把生产、销售劣药的罚款标准提高到“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很多人认为,对假劣疫苗罚款也应参考这一标准,相比原标准,这一罚款额度提高了5倍,获得舆论肯定。现在,疫苗管理法单独立法,最高处罚货值金额的30倍,体现了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的立法宗旨。
相比现行处罚标准,对于假劣疫苗的罚款,疫苗管理法草案的罚款额度上限提高了10倍。而且,该草案二审稿中规定,假劣疫苗货值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假劣疫苗罚款额度的“步步高”,既体现出疫苗不同于一般药品的立法思路——对疫苗的管理比药品更严格,也体现出立法者高度重视各方意见——包括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公众均提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总的来说,体现了立法“步步严”。
立法“步步严”是一种进步。这不仅说明立法者对假劣疫苗的社会危害认识更加深刻,也折射出这部法律的立法博弈不是很激烈,相反形成了一种共识——对假劣疫苗加大处罚力度。虽然尚不清楚后续法律草案如何变化,但目前呈现的“步步严”令人欣喜。
无论是生产、销售假劣疫苗,还是其他假劣商品,生产者与销售者无不是为了私利。打假治劣的最有效的办法是提高违法成本,让生产者与销售者不敢想、不敢做。疫苗管理法草案对假劣疫苗罚款额度“步步高”,充分体现了这一立法思路。
有关方面对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开出的罚单,已经折射出从重处罚的思路——罚款91亿元是顶格处罚罚单,获得了舆论肯定。但由于现行法律存在局限性,还不是最理想的罚款额度。一旦疫苗管理法草案正式获得通过,对类似案件的罚款额很可能再创纪录。
罚款只是处罚手段之一,除此之外还有惩罚性赔偿等处罚。根据此前公布的疫苗管理法草案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造成受种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种者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但还需要明确惩罚性赔偿标准,这个标准也应该体现出从重原则。
可以说,对假劣疫苗加大违法成本是应有之义,因为再严厉的处罚也不是目的,而是为了震慑违法者,不让其自我伤害、危害社会。疫苗安全关乎公众生命健康,再严厉的处罚也换不回某些受害者的生命与健康。所以,法律层面对违法者处罚越重,震慑作用越明显,越有利于保护公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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